中国的巫师和西方的巫师有哪些不一样
以下是我搜到的,楼楼请耐心读完
藏族巫师编辑
在原始宗教观念支配下的藏族先民们认为:无论是在天上。地下或是水中,都有神灵,而且世间万物也都无不听命于这些神灵。例如在青藏高原上所常见的地震天火、风雪雷电、洪水冰雹等自然现象和自然灾害,都归之于是这些神灵所显示出来的神奇力量。同时,按照自然界生存竞争的规律,藏族先民在生活、生产实践中,又发现了某些客观事物和自然现象,只要人们在生活习惯、劳动方法上稍加变动即可适应,有的甚至还可以为人们左右,并使其为己所用。换句话说,就是可以通过人为的方法,来影响某些客观事物与自然现象,或避其伤害,或变害为益。例如下雨,人们可以用树叶来遮体;刮风,人们可以躲进山洞;渡河,人们可以利用浮木。同时。猎取,可以获得鸟兽、采撷可以获取果实,如此等等。随着人类社会继续向前发展,人们通过实践,又进而把仅能遮雨的树叶,逐渐扩大到既能遮雨又可御寒的兽皮,甚至后来的织品;采摘野果逐渐发展到栽种和定期收割;躲风避雨的山洞,逐渐演进到筑屋而居;捕猎也逐渐发展到对鸟兽进行驯养……
基于同样原因,藏族先民的精神世界也在向前发展,就像在生活。劳动上不满足于树叶遮体、山洞藏身、采撷野果和狩猎鸟兽以果腹等一样,他们不再满足于被动地听命于神灵的赐与和惩罚,产生了想利用一定的方法或工具,来影响和控制这些神灵,以改变他们所具有的“神奇力量”。这就是藏族先民原始巫术产生的背景。实际上这也是人类为了谋求能战胜大自然的另一面,只不过前者应该是属于“劳动创造人”的实践,后者是属于精神的一面而已。
尽管藏族先民有着美好的愿望,但这并不一定就能兑现。由于当时的生产力还十分低下,对于客观事物和某些自然现象,人们还无法控制和对其施加影响,而单纯地利用“精神”方法,当然就更难以如愿以偿了。这在今天虽然已是尽人皆知的常识,可这在那远古年代,藏族先民是不可能像我们这样去理解的。当他们这种“精神”要求无法实现和满足时,于是十分自然地就把这一美好的幻想,寄托在“能有一种可以联系鬼神的人”身上。然后通过这种能“上达民意、下传神旨”的人,来影响和控制客观事物和某些自然现象。这便是青藏高原巫师应运而生的客观背景。
正如藏族先民幻想能控制和影响客观事物以及部分自然现象一样,巫师的产生,还是经过了一段相当长的过程。当人们在举行祭祀和施行某些巫术的时候,常常是在绝大多数时间内这一主观要求都未能兑现。不过总还是有某些巧合得到应验,也会取得一些预期的效果。于是这一位主持祭祀和巫术活动的人,便被视为具有特殊的巫术技能。这样,巫师这种原始宗教的特殊人物,便应时代的要求而产生了。
作为藏族原始宗教祭祀主持人的巫师,在原始部落和氏族时代,大都是由氏族的长者和部落的首领来担任。掌握神权,是他们能否牢牢掌握和控制氏族与部落大权的关键条件。据说这类在远古时代的巫师,都能通神,且能同鬼神通话,能上达民意、下传神旨;可预知吉凶祸福,除灾祛病;还能从事征兆、占卜,施行召魂、驱鬼等巫术。他们是人与神之间的桥梁和媒介,在某些场合还被视为是神的代言人。总之,巫师在藏族先民的心目中,享有十分崇高的威望。
尽管今天我们从藏汉典籍之中,已无法找到有关这些藏族原始时期巫师的任何资料,但我们从后来由象雄传入藏区的本教巫师对吐蕃王朝的影响,却也可见一斑。
《本教源流)一书说:“为王师者称喇辛,侍王左右者称古辛”。又说:“王极重本辛之言,辛未发言,王不能发布旨意。”这里的“辛”,即本教巫师。因为本教徒说他们的祖师(创始人)是辛绕米沃,故后来的藏文史书即常以“辛”作为本教的代称,或是把“辛”作为本教巫师的代名词。从这则记载之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当时本教巫师的权力是相当大的。而且他们一直影响吐蕃王朝达二十六代之久。直到公元6世纪左右,印度佛教传入吐蕃,得到吐蕃王室的接纳,本教才逐渐失势,到后来终于退出了政治舞台,被佛教取而代之。
对于这些藏族原始宗教时期的巫师,由于在藏汉历史文献中已无据可寻。因而,对他们的名称、传承、服饰、法器、神坛、咒语、巫术、占卜等等,我们都几近一无所知。即如那些曾参与吐蕃王朝二十六代政权的巫师们,能查找到的资料,也是微乎其微,更何况那些远不可及的年代的巫师了。就是在那有着“青藏高原原始部落社会的百科全书”之称的(格萨尔王传)之中,我们也仅能发现一些“阿尼”、“亚木”、“莫玛”等古老巫师的称谓。所幸的是,由于我国藏区地域辽阔、交通闭塞,许多偏远地区藏传佛教的影响相应薄弱,还为我们或多或少保留了一些较为接近于原始宗教巫师的面目。这是不幸中之万幸。
7萨满巫师编辑
历史上第一位魔法师很可能是一个萨满巫师,或者是部落的术士,巫医。他是与神灵沟通的媒介,可以神游神灵世界。
我们对那些关于传统女巫的特征已经耳熟能详,无须赘述。药剂师或萨满教巫师们通常都手拿一只木杖或木棒,身穿由动物皮毛或是鸟类羽毛制成的长袍。萨满教起源于亚洲的北部、西伯利亚和爱斯基摩地区。作为一种神秘的巫术,北美的药剂师以及非洲的巫医都可以归入萨满教范畴内。那些远在北方、带有明显游牧民族色彩的部落巫师也通过祈求神灵来聚集动物,为了能够在部落捕措时助其一臂之力。他们的游牧生活方式与法国或西班牙岩洞中壁画所描述的景象十分相似。
萨满教的救义中充斥着万物皆有灵的观点。他们认为,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甚至我们周围一切“东西”,都像男人和女人一样,拥有生命,拥有灵魂,因而我们完全可以与它们沟通、交流。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这一点,只有那些拥有特殊能力的人才能做到。(这种特异能力在各地有不同的称呼,如南太平洋的美拉尼西亚部落称之为“玛纳”——超自然的能力;美洲印第安人中的苏族部落称之为“瓦坎灵力”——来白干大自然的灵力;北美洲土著居民中的易洛魁部落则称之为“奥兰德”。)
那些拥有这种神奇力量的人可以通过类似佛教中“入定”(一种通过冥想与周围的物质环境相分离的状态)的方式进入到神灵的世界。在那里,他不仅可以与万物神明进行心灵相通的交流,而且还可以与神或上帝沟通。他可以从神灵那里得到一些信息,还可以借助神灵的力量去医治病人精神上亦或身体上的创伤。巫师所拥有的力量通常和衣着密切相关,他的衣服常常由自然界中的动物皮毛或羽毛制成,表示与自然界的同盟关系。在他的魔法之旅中的某个时刻,这种同盟可以助他一臂之力。在美国,巫师的斗篷都是由北美野牛皮制成的;在波利尼西亚,魔法师的披风则是由一种树皮布缝制而成,上面绣着精美的图案;塔西提岛和夏威夷巫师的斗篷比这些都华丽的多,它们都是用一种稀有鸟类的羽毛为原材料,精心缝制而成的。萨满教巫师、巫医和魔法药剂师都有一种可以和死者灵魂沟通的本领,即人们常说的“通灵”。巴西巫师的技能通常都是继承来的,父亲传给儿子——偶尔也有例外,如果部落中某人没有继承到这种非凡的能力,那么他也有资格去学习“通灵”的本领.让某个神灵(其中声望最高的神灵要属美洲虎的神灵)附入他体内,使其成为一名真正的巫师。
8爱斯基摩人的巫师编辑
爱斯基摩社会中掌管宗教事务的人是巫师,每个村落里都有巫师,他们是村里最重要的人物,男性和女性巫师都存在。爱斯基摩人眼中的巫师是具有和神灵交流或影响神灵的特殊能力的人。巫师被认为可以让自己的灵魂暂时离开身体,和神灵世界的神进行沟通,和一些小神灵接触,于是这些神灵便成为巫师的仆人,给巫师提建议出主意,给巫师提供帮助。巫师通过催眠、念咒语、口技和变戏法等方法行使巫术。巫师的重要作用是发现引起灾难的原因,如生病、受伤的原因,并找到解决的办法。爱斯基摩人认为,灾难的原因就是有人触怒了神灵,所以巫师一般是查明哪一个神灵被触犯,以及被触犯的原因。多数调查结果是有人破坏了禁忌。于是人们通过举行宗教仪式,抚慰神灵,或在原有的禁忌上增加条例,以取悦神灵,消灾避难。巫师被认为能够驱除附在人身上的鬼魂,能够预报天气情况,甚至能改变天气,预测占卜未来,和死人的灵魂沟通。巫师不仅制作护身符出售给他人,还编制咒语出售。
由于能呼吸,而且具有自己的名字,所以从理论上说每一个爱斯基摩人都有与神灵世界直接沟通的能力。但什么样的人才能成为一名巫师呢?怎样才能成为巫师?巫师是如何获得这些超人的能力呢?各地爱斯基摩人的说法不同。有的认为这是一个人天生的能力;在多数地区,一个人要成为巫师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修行,或者跟其他巫师学习,或者在山顶上、山洞中禁食一段时间,突然大彻大悟,最终获得使灵魂脱身的本领。巫师不仅要与神灵世界建立直接的联系,而且还要让一些神灵为自己服务。
让我们通过一个具体实例,看一看爱斯基摩巫师是如何施展法术的。这是发生在19世纪末叶的两个故事。当时阿拉斯加西北地区一个村落里住着克瓦里纳一家,全家人大部分时间都居住在这里,但每年春季都要到霍普角捕鲸。这一年因为霍普角流行疾病,许多人染病而死,全家人对是否启程捕鲸犹豫不决,于是请来了巫师为他们占卜、,告诉他们怎么办。巫师将所有的人集中在一间黑屋里。人们坐好后,巫师从包里拿出一个用海豹肠子做的小帐篷、一个木偶和一盏小灯。他把木偶和灯放在小帐篷内,关上帐篷后,巫师开始击鼓唱歌。过了一会儿,巫师将帐篷内的灯点亮,里面的木偶便站起来,四处走动。透过半透明的小帐篷,大家可以看到走动的木偶。巫师开始和木偶对话,别人当然听不懂。几分钟的对话结束后,木偶躺倒,灯也灭了,巫师再次击鼓唱歌。唱完歌后,算是仪式结束。巫师一面把用具放人袋中,一面宣布可以去霍普角,不会有人得病,并且能捕到3头鲸。这可是个令人振奋的消息,于是克瓦里纳全家去了霍普角,比较幸运的是一切平安。
尽管具有神奇的法力,但巫师仍然是一个普通人,他们无法摆脱人的各种欲望,无法抵御外界影响。有的巫师滥用自己的权力,陷于权力之争,总是企图给对手或给对手的家庭,甚至整个村落造成灾难或死亡以击败对方。从幸存者那里得知,巫师间的争斗给人们带来的最大灾难是饥荒。大多数巫师利用自己的特长从他所属的社群中获得利益,因此,爱斯基摩人非常需要一个好的巫师。他们认为一个没有能力、爱吹牛的巫师会变成一只老鼠。当一个有资历的巫师无法确定引起饥荒的原因时,对爱斯基摩人来说则预示着灾难的降临。但如果没有巫师的占卜推测,爱斯基摩人会感到日子更艰难,茫然不知世界将会发生什么。在爱斯基摩人的历史上,巫师在各种节日中扮演着主要角色。东部地区爱斯基摩人只要高兴,就可以举行节日庆祝,在人多的场合,巫师,总是不失时机地演示一下自己的法术。巫师一直统治着爱斯基摩人的宗教,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各种基督教派随着白人的到来进入爱斯基摩人的村落为止。今天的爱斯基摩人几乎都已皈依了基督教。
巫师灾难编辑
这场从1480年延续到1780年的迫害“女巫”恶潮,席卷欧洲300年。良家妇女一旦被诬为“女巫”,立刻被斩首示众,然后焚烧尸体,刀下冤鬼多得难以统计。这是欧洲中世纪历史以及人类文明史上黑暗的一章。
一年一度的狂欢节又过去了。每年冬末、初春、狂欢节高潮的玫瑰星期一,都是“傻痴、女巫”招摇过市、群“魔”乱舞的日子。而当人们竭尽呼喊、欢跳、尽兴之时,有谁还会想到几百年前“女巫”们悲惨的故事呢?
由弗赖堡(Freiburg)古城中心的十字路口向南望去,古色古香的马丁门就矗立在百米远的地方。敦敦实实的石头墙体上,钉有一块令人驻足翘首、印有德文说明的金属牌,上面写着:“1599年 3月24日,玛格蕾塔 M.、卡塔琳娜 S.、安娜 W.被斩首、焚烧,成为迫害女巫恶潮中的牺牲品。她们不过是弗赖堡众多无辜者的代表,谨以此牌系念冤魂。” 数语寥寥,却使人思绪万千,引起我心底的一个愿望,去揭开隐藏其后的那段漫长而又黑暗恐怖的历史,那可是欧洲中世纪历史以及人类文明史上一个血迹斑斑的页章。
古堡冤魂
故事发生在400多年前。
当时弗赖堡有一位名叫雅克的裁缝,他心灵手巧、忠厚勤恳,是远近闻名的裁缝总会会长。 1562年起,他还跻身市政府,成为 30名市领导成员之一。雅克膝下有一双女儿,妻子病逝后,雅克很快又再婚。第二个妻子玛格蕾塔又为他生下一儿一女,男孩叫菲利普,女孩叫苏珊娜。
18年转瞬即逝,儿女都已长大成人了。女儿苏珊娜婚后仍与其他男人往来,这样的“不检点行为”有悖当时的有关法规。不过,只要雅克还在政府就职,家族的名声多少还能维持。只是当他 1583年感到自己年老体弱要求退职后,有关妻子玛格蕾塔和女儿苏珊娜的传闻再次成为市民街头巷尾议论的话题。
1587年的一天,苏珊娜的丈夫因负债受到几天关押。趁此机会,苏珊娜与她的情人大学生马库斯频繁往来,两人光天化日之下有伤风化的举止,招致马库斯多次受到拘留。可他一经放出,又故伎重演,警察只好将两人一同关进监狱。可是马库斯在监狱里仍不安生,天天吵吵闹闹。最后市政府只得下令,将马库斯赶出弗赖堡管区,不许他再进城门。
可怜的雅克当时已是重病在身,无法再为关在监狱里的女儿找老同事、老朋友说情了。玛格蕾塔只得亲自出马,花钱赎出了女儿。可是故事并没有结束,一天,一个无所事事的肉铺伙计闲聊时将玛格蕾塔说成了“女巫”,尽管他马上将此话收回, 承认这不过是“草率的,不负责的,说露了嘴的”无稽之谈,可这句话却像长了翅膀似的传遍了城区的大街小巷。要知道,在当时,女巫与“异教徒”同名,被定为女巫的人,无异于得到了一份死亡判决书。
雅克最初还竭力为妻子辩护,可他已无回天之力,不久便离开了人间。接下来雅克前妻的两个女婿与玛格蕾塔展开了遗产争夺战,苏珊娜不曾爱过的丈夫却借此机会攫取了大部分钱款溜之大吉。从此,可怜的玛格蕾塔开始了她漫长的艰难的日子:家庭里不断的内讧,身为寡妇处处被人指戳的境遇,加上人们对她家产的妒忌,内外交困的她,终于在 1599年 2月 19日被 4位弗赖堡市民告发为“女巫”,同日便被捕入狱。同时入狱的还有卡塔琳娜和安娜。而在她们之前,作为“女巫嫌疑犯”在押的还有 6个女人。
开始玛格蕾塔并不承认她是“女巫”和犯有叛逆上帝的罪行。但在不断升级的严刑拷打之下, 玛格蕾塔不得不对强加于她的所有罪名全部招认。她的供认如下:
1.十年前的一个晚上,在她的花园里出现了一个黑面男人,这个男人与她调情,她满足了他的意愿,他是一个性情冷酷的人。 2.他说服她,不要相信上帝,她这样做了,但她马上感到了愧疚。
3.这个男人说,他叫黑眉林,并给了她一个巫法扫帚,还有一些巫膏(用于施巫术 ——作者注)。
4.她曾在夜间在她的花园里飞行过一段时间。
5.她曾用这个扫帚飞到格欧革家,还去过卡塔琳娜家、安娜家。
6.还有许多她不认识的女人,来过她家,她们在一起又吃又喝。 对这个今日看来荒唐的供词,法庭却很快做出判决:判处玛格蕾塔·M. 死刑,1599年3月 24日执行,由利剑斩首,柴垛上烧尸,审判词结尾是:“上帝原谅这可怜的魂灵吧。”
本来按照常规,女巫也要像异教徒一样,被活活烧死。不过在她之前的 2月 13日,市政府委员会就另外 3个“女巫”处死方式进行表决时,以绝对多数通过了“先斩首,后焚烧”的决定。因而她与其他两位“女巫” 不致再受活焚之刑,但被斩首后,尸段还是要被投到柴垛上焚毁,以保证“巫体”的彻底灭除。
弗赖堡 1599年 3月 24日,那个阴冷的早春之日,就在当时马丁门外不远的河堤上,玛格蕾塔等3个被指控为女巫的人将在这里被砍头。堤岸下、河对面,站满了前来观望的市民。他们眼见着刀光之下头血飞溅,又跟随着装上尸首的推车前往设在城南 2公里外的焚尸场。 那里是重要的商贸交通要道,在事先备好的柴垛周围,早有更多的人围起观看,在那里烧尸是能起到杀一儆百功效的最佳地方。
玛格蕾塔、卡塔琳娜和安娜正是在欧洲中世纪后期“迫害女巫”恶潮的最疯狂期(1590~1630年)成为宗教邪恶势力的殉葬品的。这场从 1480年前后开始延续到 1780年的迫害恶潮,席卷欧洲差不多 300年,玛格蕾塔这样的良家妇女,呜呼之间祸从天降,无辜葬身火海的人实在难以统计。专家估计的受害人数差距很大,从十万到几百万不等。数据不详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法庭记录年久失传,另一方面就很多案例来说,人们已很难断定,对被害者是根据巫术还是针对异端信仰定罪的。不过在德国,还是有两个比较可信的数字可以说明当时迫害恶潮的猖獗。一是在巴伐利亚州小城班贝克,当时这个 6000人口的古堡,5年内就有 600人被判为女巫葬身火海:而在同时期的维尔茨堡(人口也约为 6000),有近 900人冤死,相当于每两天里就有一个“女巫”被处死。
罪恶源头
要讲清“女巫”一词的由来,就不能不追溯到人类的早期文明史。其实,人类社会中关于存在超自然力的妖术、巫法和魔鬼的想象由来已久。远古时代,生产力十分低下,生活多由自然因素决定,当生存困境如饥荒、贫困、流行病及天灾人祸出现,人们需要对其进行解释的时候,就很容易将一切归咎于一种非自然力或超自然力的作用——妖魔、巫师、神怪于是应运而生。即使是在科技高度发展的当今,在不甚开化的社会中仍残存对巫术魔法的信仰。
在对早期欧洲文化影响重大的古希腊、古罗马文学中,人们可以找到许多有关巫术、妖魔的描述。古希腊的赫卡忒(Hekate)就是一个神通广大要人们用狗来祭祀她的女妖。每当夜幕降临,她会在地狱众犬的陪同下来到人间,驱吓如美狄亚(Medea)一类的女巫。她们应该算作最古老的女巫了。
公元前 450年时的古罗马,也有女巫可以毁坏收成的传说。在当时的拉丁语文字中,女巫的形象可谓千奇百怪。她们有的能在夜间变成猫头鹰,有的能吸人血,有的能诱拐儿童,有的会制作毒剂,还有的能呼风唤雨、兴风作浪。
可在公元 100年左右读到的古罗马作家笔下的女巫雏形,是被帝神遗弃了的女人,她们对众神俯首帖耳、低声下气,死人的墓穴是她们的住所,她们知道地狱里的所有秘密,会用死尸和粪便制作巫膏。她们都是由人变成的妖魔,她们残忍凶狠、刁泼疯癫,还会占卜前程。
在不断的战乱、瘟疫和饥荒常常造成人口骤减的古代欧洲,朝不保夕的生活使人们不安的恐惧心理加剧,他们必须找出一些替罪羔羊来发泄自己的愤怒和憎恶。比如犹太人便首当其冲,人们指控他们在井里下毒,在门把和墙壁上涂油膏加速疾病传播。
此外,《圣经》中对撒旦魔鬼国的描述,也是人们“炮制”巫妖的根源。上帝的敌人撒旦,是魔鬼和地狱之王,是上帝主要的竞争者、诽谤者。撒旦还被说成是因他嫉妒和傲慢的卑劣品性而被上帝贬到尘世来的凶残斗士。
尽管如此,一直到中世纪中期,虽然也有人提出过巫师应被处死的主张,但对巫术存在的说法仍然形成不了气候。在德国加洛林王朝(751~987年),相信有鬼怪巫术的人反而要受到指控。当时(公元 900年)出版的一本主教专用教材上,关于巫师妖魔的各种想象多有描述,但都被归于迷信学说,传播者还要受得处罚。
但是到了 12世纪末、13世纪初,西欧天主教教会发生了重大转折,教皇英诺森三世(Innezenz)在位时(1198~1216年),教皇的权势达到了顶峰。英诺森建立起严格的教会等级制度,其中教皇为天主教会的最高统领,下面设有大主教、主教等。主教各有自己的管辖区,管理本教区的教会事务。教皇集大权于一身,各国的主教都要完全受命于教皇。英诺森有句名言:“教皇是太阳,皇帝是月亮,就像月亮要从太阳那里得到光辉一样,皇帝要从教皇那里得到政权。”当时英国、瑞典、丹麦等国封建君主制下的国王都对教皇俯首称臣,德国皇帝自然也不例外。
教皇权力绝对集中的重要结果之一,是对信仰及文化教育的垄断。他们建立起反对异端的理论纲要,对他们认为怀疑或反对天主教教义的人进行残酷迫害和镇压。他们对法国南部阿尔比地区的反对势力进行的血腥镇压中,有成千上万的法国人横遭抢劫杀掠。
从 1232年起,罗马教会授权多明我传道会的传道士主持对异教徒“卑劣行径”的讨伐、审判和迫害。凡是被认为不尊重天主教教皇权威、公开回避教会教义的人,都要被判为异端,受到臭名昭著的“异端裁判所”(又叫宗教法庭,1231年建立)的审讯迫害。多明我(1170~1221年)是西班牙人,1216年多明我传道僧侣会的发起人。异端裁判所的最高裁判官多为多明我传道会成员。他们对付“邪教”的方法是秘密审讯、严刑拷打并处以火刑。1252年,教皇还公开认可将施刑作为合法的审讯手段。这使以前一贯认可的自我陈述、对上帝起誓无罪等供认方式,变得毫无价值;也打破了以往“哪里有起诉人,哪里便有法官”的教会法庭惯例。
1233年,教皇格列高利九世(Gregory IX)在他关于惩处异端的谕书中,首次将异端与巫术等同划一。
第一位执行这个教皇谕书的德国人是玛勃格(Marburg),他是当时全德国地区异端裁判所的总裁判官。按照规定,裁判官可以得到“异端”所有家产的一半,因此,他专门逮捕贵族和富人,对他们进行逼供审讯,将他们判为异端处死。恐怕正是由于他作恶多端,造成民愤极大,很快遭人杀害。 接下来在美因茨德国教会会议上,教会一致通过了清除传道士、整顿异端裁判所的决议。这个决议使德国在接下来的 250年里,在教皇的惩巫谕书下达之前及《锤击妖巫》一书出笼前,幸运地避免了异端裁判所的涂炭。 然而在异端裁判所的重灾区西班牙、法国和意大利,却有无数无辜者受到这个裁判所的迫害。著名天文学家布鲁诺便是其中之一。他因有背教义,提出“宇宙是无限的,太阳不是宇宙中心且不是静止的”学说,于 1600年 2月被烧死在意大利罗马城的鲜花广场。
1479年,为了对付德国地区当地政府对异端裁判所的抵抗,教皇英格森八世将两名多明我传道士英斯提多里斯和司本格命名为德国及莱茵河地区的异端裁判官。英斯提多里斯曾在许多地区追捕过异教徒和巫师,司本格是一位大学者,担任过科隆神学院教授。
这两位都是心狠手辣的极端教士。就是他们两人 1484年南下罗马,拜见教皇英格森八世,向教皇讲述德国地区撒旦王国存在的确实性、危害性及对其应坚决镇压的必要性,说服教皇下达了祸国殃民的惩巫谕书。3年之后,这两位神学家臭名昭著的《锤击女巫》(Hexenhammer)应运出笼,它就是接下来几百年间迫害女巫恶潮中重要的施暴纲领和法律文书。这么一来,德国也因此成为剿杀女巫恶潮中的西欧重镇。
1452年,古滕堡(Gutenberg)在中国人活字印刷术发明400年后发明了用 26个拉丁字母制版的印刷技术。这项新型印刷术的应用推广,更使这本书在欧洲迅速传播开来。最初对女巫存在之说还半信半疑的人,也慢慢信以为真了。紧接着,起诉书犹如雪片纷飞而至。一时间, 柴火熊熊,乌烟遮日,杀声四起。屡遭瘟疫威胁下的民众生活,又加上了一条精神上的绞索,可谓水深火热,困苦艰难。这本书的出现最终招致了旷日持久、波及广泛的惩巫恶潮。1487年至 1669年近 200年间,该书竟再版了近 30次。
满纸胡言
《锤击女巫》一书主要有三大部分内容。第一部分详细阐述了天主国中妖魔王国的真实存在。书在一开始就明确指出:“否认妖魔巫术存在的人就是异端。”书中还将巫术占有者多为女性解释为因为女性无止境的快感要求,她们贪婪的肉体欲望,决定了她们要与魔鬼淫乱以达到满足。此外,女性的意志薄弱也极易受魔鬼诱惑。重要的还有,他们引用《圣经》,说明由于女人是上帝用亚当胸部最下方的一根肋骨制成,女性本身便不可能是完善的,是注定要低劣于男人的。加上人间罪孽是在有了夏娃之后才得以出现,女人便必定是万恶之源。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受到有巫术指控的人近 90%都是女性。书的第二部分系统描绘了巫妖的行为特征:她们会在空中飞行,会与魔怪淫乱,会制造饥荒、瘟疫……书的第三部分便是对女巫具体的审讯程序,保证审讯成功的有效方法。这里没有起诉程序,没有辩护人, 除了严刑拷打作为逼供手段外,还有女巫测试法。这本书的作者尤其强调说,由于魔鬼对女巫施了魔法,女巫会对疼痛不再敏感,应以此作为残酷施刑判别的根据。
荒唐的是,当时的宗教法庭竟然都参照书中的这些条例进行审判。除了施以体刑,他们使用的女巫甄别法更让人瞠目结舌。比如:
烧铁法:将烧红的铁块去烫被告的手,如果手有烫伤,则有罪。
针刺法:让被告脱去全身衣物,用一根针遍刺全身,如果身体某一部位没有感觉,就会被判为女巫。
水浸法:将被告捆住手脚,扔进湖里。如果她漂浮在水面上,则表示她受到了魔鬼的保佑,必须要送上火刑柱。
这些荒诞审判的结果,无论被审判者是否“有罪”,她们都得死:要么在水中溺死,要么被火烧死。
如本文前段介绍的玛格蕾塔的供词,以及当时所有严刑逼供出的“女巫”供词,均大同小异,都符合这本缉巫指南《锤击女巫》中制定的女巫定罪标准,她们都有四大罪状:同魔鬼缔结协约(鬼迷心窍)、与魔鬼私通(成为撒旦王国的成员)、参与女巫聚会(她们沆瀣一气,嘲弄教会仪式)、制造灾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