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偷拿排骨,阿婆在超市门口被挂牌示众一事?

网络上有一则新闻引起了很多网友的注意,有一名老太太去超市偷拿了排骨,然后,被超市工作人员要求坐在超市门口挂牌示众。有网友问如何看待阿婆被挂牌示众这一件事情?我觉得这件事情非常好理解,超市工作人员也回应了,称自己和家属达成了协商,家属也同意这么做。老人在超市偷窃了三次,那么家属或者老人应该为这件事情做出赔偿,但是他们不愿意,反而选择用这种方式去解决这件事情,我觉得既然双方达成协议,那么就没有什么好说的。

首先我希望大家知道的是,偷窃这件事情是不对的,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一切基础都源自于这个阿婆在超市偷窃了三次,最后一次在超市还偷拿了排骨,被工作人员抓到之后和家属协商,才达成这样的协议的。并不是超市工作人员强迫阿婆必须坐在这里,超市工作人员已经征求了家人的同意了。而且这个阿婆在超市门口坐了10分钟就走了。

还有一点,可能很多人觉得让阿婆坐在超市门口挂牌示众,这件事情是不对的,我承认这件事情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但是既然是阿婆和其家属的同意,那么我们外人就没有什么好说的。难道说在超市偷的东西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吗?

当然需要进行赔偿,但是老人和家属都不愿意赔偿,只愿意通过这种方式解决问题,那么就用这种方式解决问题,就这么简单。没有必要把事情搞得太复杂,当你觉得这个侵犯到阿婆的人群的时候,阿婆只是想逃避这一次,赔偿而已。我希望以后尽量不要去超市偷东西,超市开门做生意,他也需要挣钱的,你这样一次又一次偷拿东西,别人怎么挣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