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格格不入》

《格格不入》—讲述的是一位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混混和一位家庭条件优越的骨科医生两人的爱情故事。

小混混是从小被人捡回去的,没有上过学,没有户口,不识字,平时靠着偷东西,碰瓷为生。生活在城市最黑暗的角落,内心依然很善良,不断的与命运抗争,时刻都想着逃离这个地方,但没有人可以帮助他,他也从来没有想过去报警救助,因为从小就被灌输了见到警察就跑的思想,导致他很怕警察。

还好,机缘巧合认识了骨科医生程博衍,第一次见面小混混偷了他的钱包,第二次见面,小混混在碰瓷,第三次见面,小混混竟然在自己车前碰瓷,第四次见面,小混混被打的半死,他带着小混混到了自家医院治疗。

从此恩怨情仇说不清道不明。

医生有严重的洁癖,家里地上的每一块地砖都是用消毒液擦拭过的,就连地砖缝隙都不容有一丝灰尘,平时不管做什么都必须对手消毒,可以说非常极致了。小混混初到这个干净的家非常的不习惯,觉得干净的让自己舍不得踩一脚,自己呼吸一口气都怕污染了房间的空气,觉得自己好像是这个屋子最大的垃圾,干净的自己有些格格不入。如果可以,医生可能会用消毒液让小混混好好洗个澡,再进屋睡觉。

在相处的过程当中,医生慢慢觉得这个小混混很聪明,很上进,很单纯,也很敏感。医生慢慢的喜欢上这个小混混,小混混因为身份带来各种问题,麻烦时,耐着性子安慰他,替他解决掉这些烦恼,并且从来也不会露出看不起的表情,常常帮助他分析问题,但不会干预他的决定。

在医生的陪伴帮助下,小混混慢慢摆脱了过去黑暗的生活,找到合适的职业,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有了属于自己的身份证,两个人也越来越近,成长的过程有些虐,但结局很甜。

程博衍是我最喜欢的男主,遇事沉着冷静,一本正经的外表下是掩藏不住的神经病的本质,经常无比认真对着小混混说着些令人脸红心跳的话,洁癖到不能忍受,体贴入微,涵养极高,重情重义,即使再累再困,雷打不动的学习。

小混混的人设我其实也挺喜欢,角色细腻的描写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个真实写照,小混混对挥之不去的黑暗生活恐惧,对医生这最后一根稻草害怕抓的用力过猛,导致失去的崩溃心理,描写的都非常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