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介绍一下中国的白话文进化历史?还有汉字的简化问题?

白话文、简化字和现代汉语

大宝?韦

“文言和白话,实物是古已有之,名称却是近几十年来才流行的。”两者都是书面语,不同是“文言,意思是只见于文而不口说的语言。白话,白是说,话是所说,总的意思是口说的语言”。(张中行《文言与白话》)可见,同口语的亲疏远近是文言和白话最大的区别。

但事实上,文言同口语的关系也是相当密切的,只不过是所谓的口语标准不同而已。因为文言文是建立在先秦口语的基础上的上古汉语书面语言,而我们这里所说的口语则是以唐宋以来的北方话为基础的,今天大家使用的白话文,即现代汉语普通话书面语,就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

在汉语发展的最初阶段,言文是合一的,我们现在觉得那些深奥莫测的古文典籍其实就是当时的白话著作。比如让人感到“佶屈聱牙”的《尚书》,其中的“诰体”大多便是当时记录下来的口语,《汉书?艺文志》说:“《书》者,古之号令。号令于众,其言不立具,则听受施行者弗晓。”“号令”就是“告示”, “其言立具”则说明是没有经过润色文饰、立刻写成的告示。再比如《诗经》,我们知道其中的“风”多为民歌,这也可以肯定有不少是口头直接创作的。而另一部《论语》,则更是孔子的一部语录,与口语的关系自不待言。

由于历史的变迁,书面文字原地不动,而人们日常交际的口语却必然要发生变化,所以大约从六朝起文言文便与口语有了明显的脱离迹象。可是因为汉字是表意文字,语音的差异并不妨碍人们阅读上的理解,所以言文不一致不是什么迫在眉捷的事情,并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同时也因为先秦两汉典籍都是用文言文写的,而这部分作品又是汉文化的源头,所以后世历朝历代的文人们就自觉地坚持了一种仿古文创作,这等于是人为地加剧了言文不一致的局面,并最终形成了汉语长期的言文不一致。而恰恰是这种貌似背离了语言发展规律的创作行为,却造就了汉文明绵延数千年而不断绝的奇迹,这从另一个方面也表达了汉文人在文化态度上的绝对自信。

当然现实生活中,也不乏一些符合人们口语交际习惯的口语作品,从《世说新语》、《颜氏家训》开始,到敦煌变文、唐宋语录、宋元话本、明清小说,一路下来,应该说每朝每代都曾产生过数量不少的白话作品,但它终究未能撼动文言文的统治地位,绝大多数只能散落在民间。

这一切,直至晚清才发生了逆转。其时外强凌辱,国运多舛,国人首先在文化自信心上产生了动摇,这是一个前提的条件,也是汉文化日后发生变化的根本原因。正是这种心态,使得国人破天荒地把传统推上了被告席,历数其罪过,而文言文作为传统文化的主要载体必然要首当其冲地受到冲击。于是黄遵宪要“我手写我口”,裘廷梁则声称“崇白话而废文言”,可以说是开了白话文运动的先河。对于这样的情形,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本来每个时代对历史的反思都是一种正常反应,也是传统文化发展进步所必需要走的一步。但把国家衰败的责任推卸在传统身上,却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历史态度,然后再把这一罪过连坐到文言文,就更是荒唐之举了。可是由于面临着可能出现的亡国险境,理性地对待传统文化已经成为让国人最难接受的行为,任何冷静的思考都会被斥为反动思想不得彰显,而代表爱国的激进主义却逐渐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思潮。

于是到了1917年的新文化运动,白话文运动被推到极至。当年1月,胡适在《新青年》发表《文学改良刍议》,虽然是从改良文学的角度入物,其主旨却是倡导白话文,并认为"白话文学之为中国文学之正宗",他后来还专门写了一部《白话文学史》,就是来论证这个观点的。陈独秀也于2月发表《文学革命论》,用"三大主义"来呼应胡适的"八条主张"。这一前一后,可以说是真正拉开了这场轰轰烈烈的文体革命的帷幕,中国大地从此便没有了一个安静的时刻。 1918年《新青年》内所有文章改用白话文,《新潮》、《星期评论》等各类白话杂志也紧随其后,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版,白话文蔚然成风。1920年9月,教育部令国民学校一二年的国文,从本年秋季起,一律改用国语。至此,白话文取得了官方认可的合法地位。

可是当我们回首再重温这段历史时,却不难发现正是那些在白话文运动中的挥拳呐喊的领军人物们,其实恰恰是文言文的最大受益者。他们对文言应用的熟稔程度以及对传统文化的熟识程度,都不是普通人可比的。他们要从传统文化中找出点瑕疵显然不是件难事,同时他们身上的文言文功底也并未因为自己否定文言文的行为而消失贻尽,这反而使他们应用起白话文来更易如反掌。可是在白话文运动中,文言文的受益者们对文言文的种种好处非但只字不提,反而贬之为“桐城妖孽,文选谬种”,文言文就像瘟疫一般,让人唯恐避之不及。而这些人却把自己装扮成尝百草的神农氏,在体验过文言的苦楚后,便告诫世人文言的毒负作用如何之大,完全体现了一种大无畏精神,如鲁迅便有“青年人不要读古书”之说。可是血气方刚世事未谙的年轻人又有多大的辨别能力,千万句苦口婆心的归劝怎么也抵不过一声“振臂高呼”的爱国口号,于是这种批判文言文的运动便有了“天下景从”之势。

值得一提的是,恰恰因为这批人的存在,反而使得新文化运动后的三十年间,中国社会并未出现文化真空的现象,大家仍旧可以看到一大批学通古今、学贯中西的学者及作家。面对此情此景,真不知是该暗自庆幸,还是无奈向隅。

汉字经历了与文言文不尽相同的命运:有过同样辉煌的过去,比如它同文言文一道创造了中华文明数千年不灭的奇迹;也有过同样不幸的经历,比如在二十世纪尽管逃过了被诛的厄运,却也遭受了刖、劓等酷刑,成了一种残疾文字。可是汉字毕竟是世界上最神奇的书写符号之一,在某种程度上,它已经成为中华文明的象征与标志,它的遭境是每一个在汉文化下成长的人所不能回避的。

在中国远古还没有文字的时候,采取的是“结绳而治”的方法,大约是按照“事大,大结其绳;可小,小结其绳”和“结之多少,随物众寡”的原则来处理日常事务,但这种方法还是显得繁琐而不易辨识。后来有一位叫仓颉的人,据说是“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异也”而引发灵感,“初造书契”,由此可见,依类象形就是最初造字的原则。也就是说,在汉字初创之时,字的结构造形首先是同字所指的意义联系在一起,而非字的读音。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便于“目治”。尽管后来汉字也出现了“依声托物”的假借字和音义结合的形声字,但它并未像世界其他文字一样走上表音的道路,而是坚持了表意的功能。这个特性使得汉字成为世上唯一留存下来的古文字,也成为唯一可以脱离口语而存在的文字,即同一个汉字可以允许有不同的发音(如方言),但意思不变。

中国古代称谓大观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语文报》 点击数:3042 更新时间:2005-7-5

文化常识:中国古代称谓大观

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在称谓方面很讲究,主要有尊称和谦称,其它有自称、他称、鄙称、专称、代称、惯称等。

一、尊称

尊称,也叫敬称,是对谈话对方表示尊敬的称呼,表示尊称所用的词叫做敬辞.

按敬辞的词性分三种情况:

(一)是直接用表敬称的代词,一般是单音节词,常用的有“汝、尔、子、而、公、君”等,这些均可译作”您.

(二)是用名词来代替代词称呼对方,这种词都是双音节词,这种称呼又有三中形式:一般的尊称用“先生、吾子”等;也可用对方所在的处所或手下的人来代表对方,常用的有“足下、陛下、阁下、执事、左右”等;还有用官职身份尊称对方的,如“大王、大夫、将军、公子”等。这些名词也都可译为“您”,陛下是专称君主皇帝,可不译,官职身份的也可不译.

(三)是用形容词来称呼与对方有关的人物行为,这种词一般是双音节词,前一个为形容词,后一个为与人物有关的名词.常见的有:

尊:尊府、尊兄、尊驾、尊夫人;

贤:贤弟、贤妻

仁:仁兄、仁弟

贵:贵体(有问候意)、贵姓、贵庚;

高:高朋、高亲、高邻、高见;

大:大礼、大作、大驾。

这些词一般都不需要翻译.

这些敬辞随着社会的发展发生了变化,以上一二两种情况到现在基本不用了;而第三种普遍仍用,这些称呼既很尊重对方,又有亲切感,语言气氛也很和谐.

二、谦称

谦称,表示谦虚的自称.用来表示谦称的词叫做谦辞。可以分两种情况来认识和掌握。

一种是用某些名词来代替代词“我”。又可分以下四类:

一类是用自己的姓或名表示谦下.“苏子与客泛舟赤壁之下.”(《赤壁赋》)用姓;“季父愈闻汝丧之七日.”(《祭十二郎文》)用名。

二类是用“臣、仆、某、小人”自称,表示歉下。“仆以口语遇遭此祸。”(《报任安书》)“某自幼熟读兵书。”(《失街亭》)

三类是妇女往往用“妾、婢、奴、奴婢”等表示歉下。“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孔雀东南飞》)

四类是君主常用“寡人(寡得之人)、不毂(不善之人)、孤(孤独之人)”表示谦下。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孟子?梁惠王上》)

这些谦称都可译成”我”。

另一种是用某些词语称呼与自己有关的人物。这种词都是双音节合成词且前一个词修饰后一个词,从修饰词的词性来看,又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用形容词来修饰,以示谦下,常见的有:

愚:愚兄、愚弟(此二词都表示“我”)、愚见、愚意(这两个“愚”均可译为“我的”)。

敝:敝国、敝邑(“敝”相当于“我的”)。

贱:贱体、贱躯、贱息(在国君皇帝面前称自己的儿子)、贱内(称自己的妻子)。[“贱”相当于“我的”]

小:小女、小儿、小号。

微:微臣

卑:卑职.

二是用动词来修饰,以行为来表示谦下,常见的有:

窃:窃思、窃念、窃闻。(“窃”可译为私下私自)

伏:伏惟(趴在地上想.在下对上或晚辈对长辈陈述想法时用)、伏闻。(“伏闻圣朝以孝治天下。”《陈情表》)

三是用名词来修饰,以示谦下。在别人面前谦称自己的兄长用“家”,“家父、家君、家尊、家严”都可用于称自己的父亲;“家母、家慈”称自己的母亲;“家兄”是称自己的哥哥。在别人面前称呼比自己年纪小或辈分低的亲属用“舍”,“舍弟”就是自己的弟弟,“舍侄”就是自己的侄辈。“家”、“舍”都可译成“我的”。

这些谦称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了较大的变化。第一种情况基本不用了,第二种情况还有部分仍在用.

三、其它称谓

自称是在别人面前对自己的称呼。帝王自称“寡人”,老人自称“老朽”,年幼者在年长者面前自称“小弟”,和尚自称“贫道、贫僧”,一般人自称“鄙人”。谦称都属于自称.

他称是称呼别人。如称陪伴新娘的女子为“伴娘”,称贵族妇女为“仕女”,“夫人”在古代称诸侯的妻子,后来用来尊称一般人的妻子,称年老男子为“老丈”,称年轻男子为“郎君”。尊称都属于他称.

鄙称是用轻蔑的口吻称呼别人,如“竖子、小子、女流。”

专称是某些约定俗成的称谓。如称砍柴的为“樵夫”,称船夫为“舟子”,称国家的杰出人物为“国士”。

代称是借用别的称谓代替本来的称谓.如用“巾帼”代称女子,用“梨园”代称戏班,用“俳优”代称滑稽演员。代称属于修辞上的借代手法.

惯称是用约定俗成的习惯称谓称呼某人。如“老庄”是指老子(李耳)和庄子(庄周)及其学说,“郊寒岛瘦”是指孟郊和贾岛。

不同年龄人的称谓

人初生叫婴儿,不满周岁称襁褓。

2至3岁称孩提。

女孩7岁称髫年。男孩7岁称韶年。

10岁以下称黄口。

13岁至15岁称舞勺之年。

15岁至20岁称舞象之年。

女孩12岁称金钗之年。

女孩13岁称豆蔻年华。

女孩15岁称及笄之年。

16岁称碧玉年华;

20岁称桃李年华。

24岁称花信年华;女子出嫁称票?梅之年。

男子20岁称弱冠。

30岁称而立之年。

40岁称不惑之年。

50岁称知命之年。

60岁称花甲或耳顺之年。

70岁称古稀之年。

80岁称杖朝之年。

80至90岁称合?之年,耄耄之年。

100岁乐期颐。

另外,还有称童年为总角或垂髫,称青少年为束发,女子待嫁称待年或待字,称老年为皓首或白首,称长寿老人为黄发等等。

社交用语和交友称谓

初次见面说“久仰”;等候客人用“恭候”;

对方来信叫“惠书”;请人帮忙说“劳驾”;

托人办事用“拜托”;请人指点用“赐教”;

赞人见解用“高见”;求人原谅说“包涵”;

老人年龄问“高寿”;客人来到用“光临”;

与人分别用“告辞”;看望别人用“拜访”;

请人勿送用“留步”;麻烦别人说“打扰”;

求给方便说“借光”;请人指教说“请教”;

欢迎购买叫“光顾”;好久不见说“久违”;

中途先走用“失赔”;赠送作品用“斧正”。

亲友间礼貌称呼

父母同称高堂、椿萱、双亲、膝下。

父母单称家父、家严;家母、家慈。

父去世称:先父、先严、先考。

母去世称:先母、先慈、先妣。

兄弟姐妹称家兄、家弟、舍姐、舍妹。

兄弟代称昆仲、手足。

夫妻称伉俪、配偶、伴侣。

同辈去世称:亡兄、亡弟、亡妹、亡妻。

别人父母称:令尊、令堂。

虽人兄妹称:令兄、令妹。

虽人儿女称:令郎、令媛。

妻父称:丈人、岳父、泰山。

别人家庭称:府上、尊府。

自己家庭称:寒舍、舍下、草堂。

男女统称:男称须眉、女称巾帼。

夫妻五方去世称:丧偶。

老师称:恩师、夫子。

学生称:门生、受业。

学校称:寒窗、鸡窗。

同学称:同窗。

古代年龄称谓小集

襁褓:不满周岁。

孩提:两至三岁。

始龀、髫年:女孩七岁。

始龀、龆年:男孩八岁。

说明:根据生理状况,男孩八岁、女孩七岁换牙,脱去乳齿,长出恒牙,这时叫“龀”,“龆年”或“髫年”。

总角:幼年泛称。

垂髻之年:指儿童。(古代小孩头发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

黄口:十岁以下。

幼学:十岁。(《礼记?曲礼上》:“人生十年曰幼,学。”因为古代文字无标点,人们就截取“幼学”二字作为十岁代称。)

金钗之年:女孩十二岁。

豆蔻年华:女子十三岁。

志学:十五岁。(《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及笄:女子十五岁。(《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碧玉年华、破瓜之年:女子十六岁。(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二八纪年,谓十六岁,多用于女子。)

弱冠:二十岁。(《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

桃李年华:女子二十岁。

花信年华:女子二十四岁。

而立:三十岁。

不惑:四十岁。

天命:五十岁。(《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知非之年:五十岁。(《淮南子?原道训》:“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说春秋卫国有个伯玉,不断反省自己,到五十岁时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错误,后世因而用“知非”代称五十岁。)

耳顺、花甲之年:六十岁。(我国自古以来用天干地支互相错综相合纪年,可组成六十对干支,因而称作“六十干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岁又称作“花甲之年”。)

古稀:七十岁。(杜甫《曲江二首》:“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耄耋:八十、九十岁。(《礼记?曲礼》:“八十九十曰耄。”人们根据这解释,把耄耋两字连用代称八、九十岁。)

期颐:百岁之人。(《礼记?曲礼》:“百年曰期颐。”意思是人生以百年为期,所以称百岁为“期颐之年。”元人陈浩解释说:“人寿以百年为期,故曰期;饮食起居动人无不待于养,故曰颐。”)

——摘自《语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