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是北京的一名军官。我要去参军。我是事业干部。参军当干部后还能在现在单位工作吗?

我不能。军队随军家属只能安置在军队的服务机构,或者由军队所在地方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安排适当工作。

参军是部队的一个规定,照顾长期在两地生活的军官的生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部队建设中去。

随军家属调动按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

1,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驻深部门随军家属可转。

2、随军家属调动的有关手续和程序,按现行规定办理。属干部的由各级人事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属工人的由各级劳动部门办理有关手续,调动通知分别由市人事局和劳动局签发。

3、符合安置单位条件的随军家属尚未落实,但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同意,并经市政府人事、劳动部门审核后,由市公安部门为其办理首次来我市安置人员手续;

也可由本人申请,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同意,委托其办理行政、档案、社会保险等关系,按移交程序办理人事、劳动关系。其中,干部身份,委托市人才市场实行人事关系代理,并由市人事局招聘调配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属于工人身份的,委托市劳动力市场实行劳动关系代理,由市劳动局劳动管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单位落实后,工作关系转到安置单位。委托代理期间的社会保险关系按有关规定办理,免收管理费。

扩展数据:

入伍前有正式工作的家属可以这样安置!?

根据《军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第七条规定,入伍前在职的公务员随军家属,在员额数范围内,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的原则,由接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置。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应在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

第八条入伍前是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匹配、就地就近的原则,由驻地人民政府监督各事业单位拿出一定数量的编制内岗位进行定向招聘。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应在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随军家属,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九条随军家属入伍前在中央和地方垂直管理单位工作的,参照本办法第七条公务员和本办法第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安置。

地方垂直管理单位应当支持和落实当地政府安置随军家属的任务。具体办法由省军区系统会同驻地人民政府根据有关单位人员编制情况和用工需求,与有关单位协商制定。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