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小说离我们有多远——重读阿来的《尘埃落定》
据说这部作品被反复退稿了四年,最后还是遇到了有眼光的编辑和出版社。一经问世,就引起了强烈反响,不仅在国内畅销,还被翻译成英、法、德等十余种语言在国外传播。从65438到0999,《尘埃落定》入选人民文学出版社主办的“百年中国文学百部优秀图书”。2001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后来被改编成话剧、川剧、芭蕾、电视剧,关于“少年傻子”的故事广为人知,“尘埃落定”的“经典”地位逐渐确立。可以说这部小说口碑很好,它的好评不仅是专业评论家赢得的,也是普通读者赢得的。大多数读过这本书的人都无法否认它的“好”。第一次看《尘埃落定》是在1998的秋天。那时候,我应该是着迷了。它诗意的语言,离奇的故事,让人无法释怀,一口气读完很轻松。后来大概是想详细品鉴一下,曾经兴致勃勃地“回顾”了一下。前不久,我找到了13年前买的第一版《尘埃落定》,重读了一遍——由于时间间隔太久,有些情节已经记不清了,但它的“傻子叙事”和一些精彩的“桥段”,比如开头抓画眉、死者头部有罂粟籽、翁伯两次割舌等,还是挺让人印象深刻的。本来我以为这次读书还是会很精彩的,结果却跌跌撞撞。这本被我视为杰作的书似乎失去了迷人的魅力。为了写这篇文章,我还是断断续续地读了一遍——虽然感觉和以前大不相同,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尘埃落定》是一部好小说,是中国当代文学的杰作。那么,它的“好”和“出众”在哪里呢?下面我们来简单盘点一下。首先,《尘埃落定》是一本好看的书,它的故事不一般。小说讲述了民国时期康巴地区最后一个藏族土司的一段轶事。因为机缘巧合,麦琪的土司走到了顶峰,但却无可救药地毁灭了。这种过山车般的跌宕起伏,跌宕起伏,又夹杂着情色情节、战争和血腥复仇,无疑是足够迷人和刺激的。改朝换代,从民国到* * *,是一个有故事的时代;康巴藏区,中国之外的地方,是一个有故事的地方;土司和土司、傻子和美女、刽子手和杀手都是有故事的人物;王子争霸,王位交替,兄弟反目,横刀夺爱,是最方便的“故事”。如此一来,尘埃落定大概就具备了成就一个好故事的一切因素——有了这样的前提,或者说资源优势,也就有了传奇和异类的心境,有了被爱的前提。在此基础上,结构化的小说显然能满足双方的需求,精彩纷呈,自然好看,容易吸引读者,获得广泛好评。其次,《尘埃落定》是一本好书,语言风格独特。任何读过这部小说的人都会对它的语言感到惊讶,并能总结出诗意美、音乐性和抒情性等特点。比如开头:“那是一个下雪的早晨。我躺在床上,听到窗外一群野画眉在叫。母亲正在铜盆里洗手。她把纤细白皙的手泡在温热的牛奶里,喘息着,仿佛把它们变漂亮是很累的事。她用手指轻轻敲了敲铜盆的边缘,随着一声巨响,盆里的牛奶泛起了细细的涟漪,嗡嗡的回声在房间里飞来飞去。”虽然只是简单的叙述,但很快就把你带入了一种诗意的氛围:画眉的叫声、母亲嘶嘶的喘息声、手指敲铜盆的声音、牛奶的嗡嗡声,这些深浅不一的声音碰撞在一起,不吵不闹,却很迷人,也奠定了整部作品的叙事基调——“我”不是以通常的讲故事语气进入叙事的。那种装饰性的语言,就像花旦脸上的油彩,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从远处看,才能表现出那种迷人的美。《尘埃落定》的语言大概就是这样制造距离感的,让读者站在故事的外围,以一个看客的姿态去欣赏斑驳纷呈的诗意美。是的,作者在小说中不遗余力地贯彻“诗意”,即使是不诗意的地方,也能写出满满的诗意。比如第一节结尾,我写了大家抓到野画眉后的情景:“火很快就起了。大家都拔了画眉。郎泽·朗先生在没有先杀死画眉的情况下拔毛,活鸟在他身下尖叫,让人起鸡皮疙瘩,他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幸运的是,令人放心的鸟肉味道很快就从火中飘了出来。过了一会儿,大家的肚子里都塞满了三五只画眉和野画眉。”本来是一片嘈杂吓人的景象,但在作者的作品中,却是有条不紊,风平浪静。虽然鸟的叫声让小说中的人“起鸡皮疙瘩”,但却给了读者一种自我满足感和享受感,尤其是最后反复出现的“画眉,野画眉”,不仅强调而且表现出一种兴奋。当然也成就了这一段。是的,作者赋予整本书一种美好的风格,哪怕是血腥杀戮,纸上谈兵也是美好的。小说的最后,当“我”被复仇者的尖刀刺死的时候,我依然不忘像诗人一样深思和吟诵我的死亡:“刀,尖刀,像一块冰,扎进我的肚子。不疼,但是冰很冷。很快,冰开始变热。我听见我的血滴落在地板上,我听见店主朋友用哑哑的声音对我说再见。”“上帝啊,如果灵魂真的有轮回,那就叫我下辈子再回到这个地方,我爱上了这个美丽的地方!天啊,我的灵魂终于从流血的身体里挣脱出来,飞了起来,直到太阳一闪,我的灵魂飘然而去,什么都没有了。”“地板上的血滴好大。我在床上冷了,血在地板上慢慢变成夜的颜色。”“我”——这个拼死拼活的“傻子”,居然死得很爽。他几乎迫不及待地为自己的死亡做贡献,优雅而平静地享受着自己的死亡。这样的死法也是抒情的,潇洒的,精彩的,我们似乎忘记了悲喜,甚至欣赏了他的结局。也许,作者只是想用这种残酷的美,在耕耘万物中,呼吁一种和谐与澄明。这种语言特色也让《尘埃落定》成为一本好书。翻开一页,总能感觉到空灵飘逸。读起来就像雪夜访友,可以好好利用。第三,《尘埃落定》是一本搞笑的书,它的叙事主体是一个藏着宝藏的人。谁也说不清他是装傻的傻子还是装傻的聪明人。反正他主导的故事,因为他的介入和讲述,充满了戏谑,或让人捧腹,或让人捧腹。再轻松的举重,搅动甘昆和舞蹈学院的傻子,总会想出一些不平凡的事,常常让正常人和聪明人大吃一惊。更何况,有时候他不经意的一句话,可能抵得上别人刻意想出来的妙计;有时候,他做的傻事,亏了钱,最后可能占便宜,还乐此不疲;有时候他显然有权利和优势,他一定会赢。而是退而求其次,忍辱负重,甚至积极配合,把命交给敌人。这个可爱的傻瓜过着歪门邪道的生活,他的死就像儿戏一样。他似乎看透了世俗的尘埃,不把人们最看重的土地、王位、权威、财富当回事。他就像一个万物的解构者,既造就了麦琪土司的坚韧与霸道,又颠覆了其辉煌的传承。看来他的到来,就像荒山中的“傻事”一样,享受了荣华富贵,也经历了磨难和抢劫。最终留下了一个“敷衍塞责”的荒诞传奇。这样一个不正常的人,看似愚蠢任性,本身就有很多“戏份”。他说的做的一切都可能是笑话,更别说把他当成故事的主角和叙述者了。所以他和他的故事不仅有趣,还有很多惊喜和惊喜。一个傻瓜就像一个觉醒的人。虽然对于很多事情他说不出个所以然,但他总能听从命运的召唤——真的是幸运——从而不断获得天赐良机,一路好运,成为大赢家。他的一系列“举措”和“成果”大多是异想天开,甚至是愚蠢的想法,但却能一针见血,看起来运气不错,把好机会都赶上了。本质上还是得益于他的“愚蠢”。所谓“傻”,是因为他不争,不抢,不急于求成。他因失而退,因得而进,因无知而预测,因超脱而出奇制胜。从这一点来看,此人并不愚蠢,反而像老子所说的“圣人”:“圣人在上不重,在下不害,但在人间推乐不倦。因其不争,天下不与之争。”傻子和圣人有着天壤之别,但在小说的主角身上却是如此的一致。他似乎掌握了圣人之道,以柔为刚,以静为刹,以弱胜强,总能知道什么是永远在中间,所向披靡。《老子》有云:“人皆熙熙攘攘。如果他们享受太多的监狱生活,他们会在春天登台。如果孩子没有出生,我没有预兆。搭顺风车,有去无回!大家都绰绰有余,我一个人。我愚蠢的心是纯洁的。俗人分明,我一个人。俗人观察,我一个人无聊。轻如大海,漂泊无止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我固执又轻蔑。我和别人不一样,但是我吃我妈更贵。”“我”与他人/俗人的区别就在于“我”像婴儿或傻子一样充满敌意、漫不经心,正因如此才回答了“傻子有傻子福”这句谚语。一个还在混乱中的人,在一个混乱险恶的生活环境中,怎么可能自在?——“夫唯不争,天下不能与他争。”阿来曾说,主人公忽悠大师受藏族民间传说中的人物阿古敦巴的影响,他代表了一种“幼稚的智慧”——所谓“幼稚而笨拙”,就和《老子》说婴儿无儿无女、聪明而笨拙一样。从这个角度来看,《尘埃落定》可能隐藏了一些道家思想。当然,作者并没有把小说的主人公写得那么神秘,而是真的把他写成了一个头脑很差的傻瓜。这样写真的很好玩,也是一种叙事冒险,因为如果借用一个不靠谱的人物来讲一个相对复杂神秘的故事,可能会写成一堆闹剧或者一系列奇怪的事情。幸运的是,阿来轻而易举地掌握了他的叙述者,让他“单纯、迷茫、心胸宽广”(《老子》),把他置于傻与不傻之间,让他承担了三种角色:一是故事的主角;一个是故事的讲述者;一个是作者的代言人。这样,一方面突破了第一人称视角的局限,另一方面又能使“我”的叙事不陷入痴人说梦的幻觉中。所以,他在故事中可能是愚蠢的,但在叙事状态中是清醒的。他可以放下傻子的包袱,把故事讲清楚,甚至置身事外,和作者打成一片,让自己像旁观者一样在故事中沉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小说的尊严,不会因为叙述者的愚蠢而显得油滑无力。他的叙述像自传,表面可信;也像是被题目玩出来的假村言,说不清楚;同时,因为作者的介入,这部以“旷宇”形式建构的小说也包含了“历史”的意味。《尘埃落定》也会有或没有,庄和谐齐头并进,既让你流汗,又让你开怀。所以,不像某些“经典”,这部小说不必选择相应的读者。能被大多数人接受大概是因为它的趣味性: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享受,可以作为课题认真研究。如果继续下去,应该能为这本书找到更多好的东西。我们到此为止吧。后面说说我的感受:重读尘埃落定,读书的快感几乎为零,发现不是一本经得起反复阅读的书。“不能重读的作品不是经典。”——布鲁姆这句话我很赞同。就像西游记,水浒传,镜花缘之类的,看了一遍,也很难再读。这些作品虽然属于“经典名著”,无疑是好小说,但不是可以反复阅读的“经典”,不是伟大的作品。那么,什么样的作品才能称得上“伟大”呢?前几年,美籍华裔作家哈金参照“伟大的美国小说”的标准,提出了“伟大的中国小说”的命题,但这似乎是一种中国制造的心理——希望我们能在文学上赢得一个“盈余”。如果我们无视国界,仅以文学性来设定伟大的标准,我觉得布鲁姆说得简单明了,他强调的是“陌生感”——“这是一种无法被同化的原创,或者说是一种我们完全认同,不再视为异端的原创。”其实这种“伟大”并不神秘。《西游记》和《尘埃落定》都有其独到之处。然而,为什么他们的“陌生”只是一次性的呢?为什么不能经常阅读和更新?我想这大概和小说文本的结构重复,人物的单调有关。线性故事——途中绕几个弯打几个结,塑造人物——每个人都留着一套模具。西游记中,各路妖魔鬼怪轮番登场。尘埃落定,有几个举杯相搏,结果总是好运连连,其“陌生感”必然大打折扣,更加无趣。所以《尘埃落定》离伟大的小说还有一段距离。一部伟大的作品不仅需要一些奇特的功能、颠覆和创新,还需要一种强大的自足性。其内涵应该是“高度复杂和矛盾的,绝不是统一的或稳定的结构”。在这方面,像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曹雪芹的《红楼梦》、卡夫卡的《城堡》等作品都堪称伟大。不可否认,包括阿来在内的一批当代中国作家,确实写出了一些非凡而伟大的作品,而且一定会精彩纷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