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生产疫苗的国家

除了美国,英国,德国,俄罗斯,中国和印度,其他国家都不能生产疫苗。

目前,疫苗研发主要集中在美国(355个)、中国(271个)和西欧(144个)。这些地区在技术平台偏好方面存在一些差异:美国的管线中有更多的核酸疫苗,而中国的管线比美国和西欧有更多的灭活疫苗,而病毒载体疫苗最少。

大多数(68%)候选疫苗是由私营公司独立或合作开发的,而25%是由学术或其他非营利组织开发。值得注意的是,防治艾滋病毒和疟疾的候选疫苗主要由学术或其他非营利组织开发。

疫苗开发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效抗原的鉴定和技术平台的应用。此外,国际合作和协调努力对于实现这些目标至关重要。

新冠肺炎疫情突显了全球合作应对公***卫生紧急情况的重要性,并表明了***享资源和专业知识以加快疫苗开发和部署的潜在益处。这包括分享科学资源和专业知识,在研发方面进行合作,以及建立疫情准备和应对的协调机制。

疫苗研发过程

步骤一:临床前研究以病毒疫苗为例,临床前研究需进行毒株的筛选、必要的毒株减毒、毒株对培育细胞基质适应及传代过程中的稳定性研究,并探索工艺质量稳定性,进行动物试验等。在初步提示工艺可控、质量稳定及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可申请临床试验。

步骤二:申报临床疫苗研发企业需要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药学、药理毒理、临床等不同专业的研究资料,根据不同疫苗的情况,有时研究资料达200多本,审批通过后,企业会获发疫苗临床批件,但这距离临床试验还有一步。

步骤三:临床试验机构申请这时,企业需向监管部门提出疫苗一次性临床试验机构认定申请,符合要求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一次性临床试验机构批件,才能正式进行临床试验。

步骤四:注册临床试验这一步骤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人体临床试验”,一般分为Ⅰ/Ⅱ/Ⅲ期三个研究阶段。Ⅰ期临床试验初步考察人体安全性,即检测疫苗是否安全、毒性,一般受试者为几十至百例,若结果显示安全性良好,方可进行Ⅱ期临床试验。

Ⅱ期临床试验主要探索研究疫苗的剂量问题、是否有效,并考察进一步扩大人群后的安全性,一般受试者为几百到上千例。Ⅲ期临床试验采用随机、盲法、安慰剂对照设计,全面评价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一般受试者为数千到几万例不等,这是疫苗上市获得注册批准的基础。

如果关键性Ⅲ期临床试验获得预期临床保护效果,且安全性良好,疫苗才能申报生产。然后经过国家审批、批量生产、抽样检查等多项程序之后,疫苗才能正式上市,并且疫苗上市后还要进行上市后扩大人群的Ⅳ期临床研究和观察,对疫苗在更大规模人群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持久的评价。

仅临床试验一般就耗时至少3~8年,每期临床试验都设有严密的安全性监测、严格的终止标准,每个疫苗都可能因为达不到预设目的或预期要求在临床期间被叫停,甚至被终止。由此可见,国家对疫苗有着比普通药品更严格的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