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曹魏有过怎样的酷刑?
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所以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大概是为了让犯人死后不得安宁,但后来发展成了活体剥皮,想想就忍不住发抖。
剥皮时,用刀将背部皮肤切成两半,用刀慢慢将皮肤与肌肉分开,像蝴蝶展翅一样撕开。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容易分开。
还有一种剥离法,不知道可信度有多大。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用刀在头顶划个十字,把头皮拉开,往里面灌银。因为水银比血液重,会把肌肉拉离皮肤,埋在土里的人会痛苦地扭动,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赤裸”地跳出缺口,在泥土里只留下一张皮。比如魏忠贤(明末著名宦官),喜欢把沥青倒在犯人身上,凝结后再用锤子敲打。沥青和人的皮肤一起脱落,洗掉沥青就获得了完整的人的皮肤。
剥下皮后,一般做成两个鼓,挂在衙门门口,以示警示。
削减腰部
腰斩,顾名思义,就是刽子手用一把重斧从受害者的腰部将他一分为二。因为腰斩是从中间砍人,主要器官在上半身,犯人不会一下子死,砍完之后会很清醒,要过很久才会死。商鞅变法时明文规定,一家犯罪,邻居不报,就要砍头。据说包青天的三把铡草机中有一把是用来割腰的。
3.汽车裂缝
所谓车裂,就是肢解。很简单,就是把犯人的头和四肢用绳子捆起来,五匹快马往五个方向拉,撕成五块。当然,头肯定是最先掉下来的,其次是胳膊。当只有腿连接到躯干时,拉力会折断其中一条腿,躯干会停留在另一条腿上。但按照理解,不一定是四肢会从既定部位断裂,因为手腕和脚踝比根部脆弱得多。商鞅似乎因为车裂受到了惩罚,但战败后,他的尸体又被带回来当众受刑。
用刀砍掉一个人的头和四肢,可以让犯人受一点痛苦就死了,但是拉就不一样了。可想而知犯人在拉扯的过程中有多痛苦。只是到了要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害者就再也感觉不到疼痛了。(为什么?麻木。)飞溅的鲜血是它的恐怖。
4.所有五个句子
所谓五刑,就是八块:砍头、剁脚、剁手、剜眼、割耳。通常杀人后,将人的头、手、脚剁掉,然后将躯干剁成三段。
汉高祖死后,吕后抓住了他最宠爱的妃子戚夫人(刘如意的母亲),砍断了她的手脚,割掉了她的鼻子、耳朵和舌头,挖出了她的眼睛,强迫她喝哑药。戚夫人叫不出来,狠毒的也不行。还让她抽戚夫人的耳朵,然后喂在猪圈里,取名“任弼”。后来吕后传让监工把他的儿子(刘英,汉惠帝)做成“人仆”后,让他带着儿子去见戚夫人。汉惠帝刘英吓得差点当场晕倒。她忍不住哭道:“一个下人做的事,戚夫人跟了始皇帝这么些年。她怎么会这么惨?我是太后,最终也不能统治天下!”回宫后,病重。此后,他日夜饮酒作乐,不再参与国事,不久就去世了。这五刑其实和制作人的棍子差不多,只不过棍子是留头砍肢,让犯人流血而死。尖子生君有时候看小说的时候看到一个制作人的棒子的惩罚,发现小说里的描述更加残忍。如果他想让犯人受到惩罚而不死,他就把犯人做成一根棍子,放进一个瓦罐里,瓦罐里装着不知名的液体,让犯人在一段时间内不会死,而是承受巨大的痛苦。更有甚者,犯人的舌头也被割掉了。
凌迟是明清时期的官刑之一。最早的杀人方式是把人剁成肉酱,这种方式叫“秦”。你和的长子高伯义已经受到了惩罚。后来发展的更为精细,目的是让犯人承受最大的痛苦。所以不仅犯人活着的时候要受惩罚,犯人死前还要受多少刀。
据说每年年底两个人表演,从脚开始,一个* * *砍一千刀,也就是砍一千块肉,犯人才能死。据说如果犯人在砍一千刀之前就死了,执行人也会受到惩罚。凌迟已经发展成为死刑的艺术。
历史上遭受这种刑罚最著名的是大太监刘瑾。据说他过了三天才死去。而最惨的是明末反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祯皇帝被骗通敌卖国,当年被判死刑。行刑前,他用渔网裹住自己(让他的肌肉在刀下显得突出),游街示众。他被北京那些无知的人冲上前去,一块一块的把他的肉咬下来。我猜心理上的痛苦远远高于生理上的痛苦。
5.泛滥
在国外,溢出就是所谓的绞刑,是一种常用的刑罚。在中国,人们被弓弦绞死。即把弓套在被害者的脖子上,弓弦向前,刽子手在后面开始旋转弓。弓转得越紧,受害者越不生气,最后死了。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伯馆的(因为他是英雄,不能斩首,只好全身而退),明末被流放的王贵也是这样,被吴三桂亲手绞死。
烹饪
所谓煮,就是用一个大瓮,四周烧红的炭火,然后把犯人放进去。我觉得再顽固的人也受不了这种味道。就像温水煮青蛙。我觉得坚持下去很牛逼!
做饭=请入瓮。典故是:武则天的两位大臣周兴和赖君臣,是当时有名的残暴官员,数千人冤死在他们手里。有一次,有人暗中指控周兴与邱合谋谋反。武则天派大臣审理此案,并规定了最后期限,以判断结果。赖君臣和周兴平关系很好,感觉很难。他苦思冥想,想出了一个计划。有一天,赖君臣故意邀请周兴,两人喝酒聊天。来俊臣假装悲伤,对周兴说:“唉!审问犯人总是毫无结果。请问兄弟,你有什么新招吗?”一向很会研究刑具的周兴得意地说:“我刚发明了一种新方法,不怕犯人不招供。就是用一个大瓮,周围是烧红的炭火,然后把犯人放进去。再顽固的人,也肯定受不了这种味道。”听了这话,赖君臣命令部下拿来一个大瓮,按照周兴刚才说的方法,用炭火烧红。赖君臣突然站起来,沉下脸对周兴说:“有人告你谋反,太后让我来审问你。你不老实坦白,我就只好请你进这个大瓮了!”周兴惊恐万分,知道自己难逃一死,只好低头认罪。
7.阉割
阉割也叫腐败。中国的阉割很精致。对男性来说,首先要用绳子把阴茎(包括阴囊)绑住,让血液不流通自然死亡,然后用尖刀把阴茎全部切断。切掉后用香灰覆盖止血,尿道内放一根鹅毛。过几天,脱鹅毛。如果能撒尿,阉割就成功了。如果不能排尿,那个人就没用了,很可能最终会死于尿毒症(因为不能排尿而导致膀胱破裂)。所以你要阉了太监,最好趁他还年轻的时候阉了他,等他老了就危险多了。
这种惩罚常常被贵族们的死刑抵消。相比之下,女性有幽闭恐惧症。幽闭症,原本只是指囚禁女性,彻底摧毁其性欲,后来在明代演变为“去其筋”(摘除卵巢或小洞),因为当时医疗技术没有现在先进,所以受此刑罚的人大多会失血过多而死。但清朝的人认为“幽闭症”就是猛拍女性的腹部和胸部,使其可耻的骨头掉落,堵塞阴道,使其只能小便,不能性交。这和女性患子宫脱垂是一样的,就是关闭阴道,所以叫幽闭恐惧症。但这种说法似乎缺乏解剖学基础)。还有一种说法是缝女人的外生殖器也有阻止她发生性行为的惩罚作用。
司马迁锒铛入狱,才写出了不朽的著作《史记》,才在给任的信中写下了“我是闺阁大臣”这句话。
8.惩罚
关于勒死的处罚,大家看法不一。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全部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砍掉。后者更可信。总之,绞杀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期,孙膑被他的师兄陷害,被处以罚金。听说他本来叫孙膑,被处分后改成了孙膑。如果膝盖骨被割掉,大腿和小腿之间失去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所以据野史记载,孙膑被惩罚后,上战场连马都骑不了,只能坐公共汽车(马车或人力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