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和社区是什么关系?

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区别:

1.街道办事处是地方基层政府在城镇的派出机构,受地方政府领导和委派,从事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居委会是群众自治、民主管理形成的机构,是自律机构,不是行政机关。

2.办公室行政负责人是主任,当事人负责人是秘书。按照党管行政的原则,书记是总负责人。由于居委会不是行政部门,秘书的作用只在支部内部发挥,一般工作由居委会主任主持。

3.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是隶属关系,居委会(或社区)直接归街道办事处管辖。街道办事处是基本城市化的一个行政区划,下设几个社区居委会或几个行政村。

扩展数据:

居委会的任务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条居民委员会的任务是: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

(三)调解民事纠纷;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做好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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