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是笙箫默txt?

青春里的一段恋爱,导致一生的纠结。大学期间,阳光明媚,对法律系的大才子何一见钟情。她开朗直爽,终于让他为她停下脚步。但是,他不可言传,终于让她怀着悲伤的心情离家出走。七年后,赵默笙回到了中国。在超市拥挤的人群中,我一眼就看到了他。他仍然英俊出众...

这本书以七年后在超市的偶遇开始,讲述了一个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书中男主角何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涌动着深刻的相思,冰冷的语言里藏着最深的柔情。如果她曾经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其他任何人都会将就,而他不会将就...

《乌龟人》序言

最后,该为长篇《如何去笙箫默》写个序言了。要知道,能等到这一天真的很不容易。不容易。让我们先移动它。龟男经常郁闷,抱怨自己当初选错了笔名。不管天怎么塌下来,“顾漫”不还是那么“弥漫”吗?如果她的名字是“古快”,她应该已经写完为什么了。

我常常想,永恒是个天才。

没有几分天才很难写得这么慢,尤其是她天天写。每当有朋友提到《如何写莫》这部长篇时,我都会回答说她还没有写完,朋友们惊讶和诧异的表情真的很有趣。她写这个“为什么”已经两年了。乌龟都爬了,怎么这么慢!于是,曼曼有了一个著名的外号——“乌龟”。汗,说实话,乌龟会很委屈,它的速度比无尽快多了,哈哈。

写到这里,似乎能看到那种委屈的长长的悲伤表情。

她写得很慢,因为她对写作要求太严格。

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每一个过渡,她都反复修改斟酌,仔细体会不同表达的细微差别。比如“他推开了窗户”“她低下了头”,她会考虑很久。如果你写剧情(禁)段,你会看到她在QQ上不断的表演吐血,上吊,撞墙。即使需要很长时间,她也要表现出最完美最到位的感觉。有时候我们会笑她认真到BT的地步。

所以《何以笙箫默》就像一颗珍珠。她用漫长的时间和心血,对故事进行了精心的修改和打磨,使它像珍珠一样晶莹润泽,有着淡淡的光芒和深刻的内涵。乍一看,可能并不令人惊讶,但当你看着它时,它会令人心碎,你再也无法将目光从它身上移开。

《为什么是笙箫默》是我很喜欢的一篇文章,淡淡的亲情,温暖的亲情。文字看似简单,但字里行间似乎有醉人的酒香,我看着就不自觉的醉了。曼曼擅长写温暖,每一个温暖的场景都极其感人。

我曾经看到一个读者在她的文章下面留言说-

“足够温暖,因为它比温暖更有穿透力;热情不够,热情比热情更重要;浪漫是不够的,它是如此真实。

那种根深蒂固的相思带着一点霸道的温柔,假装冷漠,冷漠中透露出的体贴,这样的男人才是梦中最美的爱情。

于是我坚定的蹲在坑里。"

是的,也正是因为如此,像《为什么笙箫默》这样的短篇小说虽然连载了两年多,却依然令人难忘,它的魅力就在于此。

正是从这篇文章开始了漫长的理解之旅。那时候我有一个朋友苏菲,她非常喜欢为什么笙箫默,所以她整天在我耳边不停地说“顾漫”和“顾漫”的闲话,催我读她的文章。苏菲不满足于只看文章,我必须了解作者顾漫。终于有一天,她郑重的在QQ上介绍我和满龙认识。

啊,怎么有点“相亲”?笑吧。

我是一个慢热的人。

那时候只认识,没交朋友。现在想来,当时我和她都隐藏了自己“邪恶”的一面,装成“淑女”。我们当时很谦虚,很友好,很温柔,呵呵,所以有距离感。后来日子一天天过去,* * *经历了很多事情,“伪装”再也进行不下去了,才发现原来我们这么投缘。

一样的八卦。

一样的懒惰。

我也喜欢笑和哭。

后来发展到每天“见面”,一直聊天,一直八卦,一起写文章,晚上睡觉前互道“再见”。

这样亲密的友谊也许不会长久(汗,不理我了,又悲观了),但我们珍惜这美好的时光,这让彼此的小说似乎多了些温暖和阳光。

所以,这本书出版的时间比较长,所以我承接了这个订单。我很惭愧,我是一个不擅长写序言的人。我没有理论也没有逻辑感。我总是说一些相关或者不相关的东西。但是,能把这些话留在一本长长的书里,应该是对我们友谊最好的注解。

曼曼接下来会写出怎样的故事?

她是一个灵感不断的人。她脑子里总会冒出各种稀奇古怪的想法。她经常大喊大叫,跑上来兴奋地说:“我想到了一个很棒的故事。我一定要写出来!”然后她激动地许愿,希望在几个月前完成。

我们总是带着“同情”看她:

“你写完为什么了吗?”

她突然露出了委屈的难过表情。

“如果你能完成为什么,我们相信你能完成下一个。”我们平静地对她微笑。

于是,她会表演一些吐血,把自己挂在墙上,委屈地不说话。

现在,乌龟大师的《如何莫》终于完成了,她终于可以轻松地写她的新文章了。虽然不知道她要多久才能写完,但以她追求完美到近乎苛刻的文笔的态度,我相信还是会是一篇好文章。

很长。

加油!

小西明

2005年2月13日深夜

后来,我终于知道怎么去爱了。可惜,你已经走了,消失在人海中...

第一章重逢

再见到他,是七年后,一个拥挤的超市,周末挤满了逛街的人。

赵默笙独自推着购物车,在人群中艰难地走走停停。她刚从国外回来,不习惯这么拥挤的地方。然而,如此热闹友好的场面,却让她不自觉地露出了笑容,几乎是带着感激的心情听着嘈杂的乡音。她不知道别人是不是刚回国,她的激动和喜悦几乎无法抑制。

七年!好久不见!

但是,刚回国怎么就遇到他了?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他们。

莫生默默地看着那对情侣站在菜架前的影子,再一次体会到了命运的奇妙。是他们使她在七年前最终决定出国。

现在一起逛街,终于在一起了!还好她走得快,不然恐怕只会更疼。

他,他,她太傻了,怎么会认为同名同姓就一定是兄妹呢?

“我们根本不是兄妹。之前我们两家是很好的邻居,都姓何,所以大人取的名字都差不多。后来我父母出事了,我们家就收养了陈熠。”

“你以为你能比得上我和陈一二十年青梅竹马的感情?”

“我今天要告诉你,我爱陈。我不想暗恋他。我要光明正大的和你竞争。”

19岁那年,莫生生日的前一天,她一直沉默内向的好朋友何突然鼓起勇气向她表白了这一点。一向温文尔雅、不爱争论的伊美一定是爱它爱到了极点。

但是她和伊美竞争什么呢?梅宣战之日,战败逃往美国,七年。

他陈一——我突然想起那天他那冷冷的眉毛,绝情的话语,盛先生的心有点疼,很浅,几乎察觉不到,但它是存在的。

他们朝她走来,默生抓住大车的指关节,开始变白,几乎立刻就想转身。但是超市太挤了,她推着购物车都转不过弯来。而在下一刻,她也想开了,为什么要逃?她应该平静地对他们说:“嗨,好久不见。”然后潇洒的走开,留给他们一个美好的背影。

而且,他们可能根本认不出她。她变了很多。她飘逸的长发变成了利落的短发,白皙的皮肤晒成了加州的太阳。穿着大t &;#57361;衬衫,牛仔裤,运动鞋,她和以前太不一样了。

他们慢慢走近,一步一步,然后...路过。

这不是无痛的。

如果有一个声音似乎什么都不是。

“你想买些牛奶吗?”用温柔的声音。

"……"

答案是不正确的。我太想念它了。用大提琴般的声音,在异国他乡这些年一直在她耳边念叨。

迷路也松了一口气,笙先生抬起一直低垂的头,迈开脚步。

砰的一声,购物车撞到了地上,堆得像一座待售的肥皂山。罪魁祸首赵默笙看了数百块肥皂,觉得非常壮观。

呃,她能假装没做过吗?

“哦,我的上帝!这是今天第三次了。”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超市理货员痛苦地呻吟着。

所以,不应该是她的错。没有人把货物堆在路中间。沉默的盛悄悄吐出舌头,努力装出一副心虚的表情。

这里的动静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包括何在内。她只是随便看了一眼那个特别吵的地方,然后就愣住了——是她,是她!伊美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回来了?

“和罗斯一起?”何不明白她的反应,出声询问,目光顺着她看去。

挺拔的身躯瞬间僵硬。

赵默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