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的地理状况(人口、风土人情等)

拼音 Pingluo Xian

位置

面积 1568平方千米

人口 23万(2002年)

代码 640221

邮编 753400

驻地 城关镇

区划

沿革 平罗县始建于清雍正二年(1724年)。秦及西汉初属北地郡富平县。汉武帝时在今县境下庙乡暖泉村设廉县。东汉、两晋时县境为匈奴、鲜卑等少数民族控制。南北朝及隋时属灵武郡。唐属灵州都督府,朔方节度使管辖。唐先天二年(713年),在今县境姚伏镇置定远城。唐景福二年(893年)升为警州。北宋、西夏时属中兴府(今银川市)。元、明时属宁夏府、宁夏卫辖。明嘉靖(1551年)时,设平虏守御千户所。清初沿袭明代卫所制,雍正二年改置平虏所为平罗县,属甘肃省宁夏府。平罗县即为平虏之转音。

平罗建县后第三年开挖兴建了惠农、昌润两渠,招民垦种。于1727年、1729年在县境内增设新渠(驻今姚伏镇)、宝丰(驻今宝丰镇)两县。至乾隆三年(1739年),此处大地震,新渠、宝丰二县城震毁,两县随之撤销,并入平罗县。

县属五堆子一带的狭长地带,1784年黄河向西改道,此块土地被甩在黄河东岸。后经陕甘总督奏准该地仍归平罗县,并立碑为界。1930年,当时的绥远省在此处设置沃野设治局;宁夏为争此地,在此设置陶乐设治局。后经国民政府内政部派员查勘后,于1937年裁定沃野设治局归宁夏管辖,仍名为陶乐设治局。1941年从平罗县划出,改建为陶乐县。

清嘉庆十一年(1806年),原属阿拉善旗的磴口一带,划归平罗县。1926年,将磴口从平罗划出,设置为磴口县。

民国22年(1933年),宁夏省调整宁夏、宁朔、平罗三县的辖地,原属平罗县的常信、洪广、丁义、李刚、清水、通义等9堡及高荣堡的西半部,划归宁夏县。

民国三十年(1941年),划出平罗县北部的宝丰、黄渠桥,石嘴山高庄、惠北、灵沙等8个乡划出建立惠农县。

1945年,平罗县属宁夏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两个月后,宁夏第三专员督察区撤销,改置为银北专区,平罗县归其管辖。

1949年,宁夏解放,平罗县直属宁夏省。1954年,宁夏省撤销并入甘肃省,设置银川专区,平罗县归属银川专区管辖。

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银川专区撤销,平罗县直属自治区管辖。1972年,设立银北地区,平罗县又隶属银北地区。1975年,银北地区撤销,平罗县划归石嘴山市。

乡镇调整情况

1949年以前平罗县为乡、保、甲制,全县***辖8个乡、1个镇,41保,651甲。解放后,改设为8个区,不久后8个区调整为6个区。

1950年1月2日,将6个区调整为5个区36个乡,其中第一区驻县城内,辖9个乡;第二区驻头闸,辖7个乡;第三区驻五香,辖7个乡;第四区驻姚伏,辖7个乡;第五区驻崇岗,辖6个乡。

1955年10月,撤区并乡,先将第一、二、三、四4个区撤销,所辖30个乡合并为14个乡1镇。1956年4月,撤销第五区,将其所辖6个乡合并为3个乡。当时全县***辖合作、老户、惠威、周城、大兴墩、姚伏、五香、渠口、六羊、六中、大寨子、头闸、外红岗、通伏、崇岗、大武口、下庙等17乡和城关镇1镇。

1956年夏,将头闸、外红岗、渠口、六羊、五香、六中、大寨子、通伏合并为头闸、渠口、五香、通伏等4个乡。

1958年秋,人民公社化,全县组建为政社合一的灯塔(后改名为姚伏)、红旗(后改名为黄河)、红星(后改名为大武口)和前进4个人民公社,原14个乡(镇)同时撤销。

1960年2月,惠农县的高庄、惠北、灵沙等公社划归平罗县管辖,平罗县将其分别划归前进和黄河人民公社。1961年,4个公社调整为11个公社。其中将前进公社分为前进、城关、高庄3个公社;黄河公社分为头闸、渠口、灵沙、五香4个公社;姚伏公社分为姚伏、通伏2公社;大武口公社分为大武口和崇岗2个公社。

1962年4月从前进、姚伏、头闸、灵沙4个公社各划出一部分组建周城、二闸、惠北3个公社;城关公社改为城关镇。10月,在石炭井工矿区成立大武口镇。1963年7月,将石嘴山市的黄渠桥、宝丰2个公社划归平罗县管辖;平罗县的大武口镇(驻石炭井)和大武口公社划归石嘴山市。

1982年,从五香公社分设六中公社,由崇岗公社分设下庙公社。1984年,撤销所有公社,改为乡(镇)。在工矿地区组建了汝箕沟、大水沟2个镇。1985年1月,设置了西大滩、火车站2个镇。3月,改设姚伏、头闸、宝丰、黄渠桥等4个乡为镇。

1994年4月,火车站镇更名为太西镇;至此,平罗县辖城关、太西、西大滩、汝箕沟、大水沟、姚伏、头闸、宝丰、黄渠桥等9个镇和前进、周城、通伏、五香、六中、渠口、灵沙、惠北、高庄、二闸、崇岗、下庙等12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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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宁夏现代政区变迁沿革》,冯茂著,宁夏人民出版社,1998年9月第1版,银川) ?年,将原有8个镇、12个乡调整为6个镇、4个乡:撤销原前进乡、太西镇,合并到城关镇;撤销原周城乡、西大滩镇,合并到姚伏镇;撤销原下庙乡、崇岗乡、汝箕沟镇,合并后新设崇岗镇;撤销原惠北乡,合并到黄渠桥镇;撤销原二闸乡,合并到高庄乡;撤销原六中乡,合并到渠口乡;撤销原五香乡,合并到通伏乡。宝丰镇、灵沙乡的行政区划不作调整(出处)。

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3]139号):撤销石嘴山市陶乐县。将原陶乐县的红崖子乡、高仁乡、马太沟镇划归平罗县管辖,月牙湖乡划归银川市兴庆区管辖。

地图

附 陶乐县(Taole Xian):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东北部黄河东岸。面积909平方千米,人口3万(2001年)。代码640222,邮编753500。驻马太沟镇。

陶乐县于1941年设置。秦统一中国后,在县境内修筑军事城障——“浑怀障”(位于县境内冰沟南)。汉晋时,浑怀障仍为军事要地。南北朝北魏孝文帝在此置历城,北周置历城郡建安县。隋代改建安县为广润县,后又改广润县为灵武县。唐时,灵武县治南迁,浑怀障古城遂废。西夏建立后在县境北部置省嵬城。元属甘肃省宁夏府路辖。明代在其南部修筑东长城和行堤后,大部境地划在长城之北,称为边外地。此后成为蒙古族游牧地。清属绥远省,即今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民国十八年(1929年),宁夏省在此设置陶乐设治局。绥远省反对,并于此年8月在此设置沃野设治局。民国政府内政部派员查勘后,于1937年裁定沃野设治局撤销,此地归宁夏省管辖。宁夏省于1941年将陶乐设治局升格为陶乐县,驻高仁镇。1945年,设置宁夏第三行政督察区,陶乐县归其管辖。1949年9月,陶乐县解放,属宁夏省。1954年9月,宁夏省撤销,并入甘肃省,陶乐县属甘肃省银川专区。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陶乐县归属宁夏回族自治区。

解放前,行政区划为乡保甲制,辖2乡7保。其中第一乡南起横城清水沟,北止甘草坑,驻高仁镇;第二乡南起马太沟,北止劳石旦,驻察罕埂。1949年初,2乡7保50甲调整为4保42甲。

解放后,设置2个区4乡13个村。其中第一区驻高仁镇,辖高仁镇乡(驻高仁镇)和六顷地乡(驻六顷地),各辖3个村;第二区驻察罕埂,辖铁面乌素乡(驻铁面乌素,辖3个村)和红崖子乡(驻红崖子,辖4个村)。

1950年6月,撤销区级建制,全县设5个乡。其中第一乡驻高仁镇,第二乡驻马太沟,第三乡驻沟湾子,第四乡驻察罕埂,第五乡驻白银套海。

1952年春,陶乐县第五乡的渡口村、石嘴山渡口东岸划归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管辖。10月,从第二乡一乡,定名为第三乡,驻六顷地;原第三乡改为第四乡,驻地迁至铁面乌素;原第四、五乡分别改称第五、六乡。

1953年初,陶乐县驻地迁至马太沟。

1954年初,第三乡的西梁村划归第二乡;第四乡的铁面乌素划归第三乡;第三乡驻地迁至王家庄子西龙王庙附近;第四乡驻地迁至察罕埂;第五乡驻地迁至红崖子。

1956年11月,组建新星乡,驻月牙湖。1957年,马太沟乡改置为马太沟镇;10月,新星乡更名为月牙湖乡。

1958年,全县组建为3个人民公社,下设12个生产大队。其中灯塔公社由原马太沟镇、六顷地乡组建,驻马太沟,辖六顷地、新华、新村、东采、义和、马太沟6个生产大队;红星公社由原月牙湖乡和高仁镇乡组建,驻高仁镇,辖月牙湖、高仁镇、杨柜3个生产大队;红旗公社由五堆子、红崖子、白银套海3个乡合并组建,驻红崖子,辖五堆子、红崖子、白银套海3个生产大队

1959年4月,灯塔、红星、红旗3个人民公社分别更名为马太沟、高仁镇、红崖子人民公社。1960年10月,3个人民公社撤销,全县组建为1个人民公社,下设月牙湖、高仁镇、六顷地、新华、新村、马太沟、义和、予安、五堆子、红崖子等10个生产大队。

1961年5月,将原1个人民公社划分为5个公社。10月,又增设一个公社。此时,全县***辖月牙湖、高仁镇、马太沟、新华、五堆子、红崖子等6个公社。1962年,各公社撤销所属生产大队,实行公社、生产队两级管理体制。9月,撤销月牙湖、新华2个公社。

1963年春,由马太沟公社分设六顷地公社。1966年春,撤销六顷地公社,并入马太沟公社。

1981年7月,县城组建街道办事处。1984年,4个人民公社改称为乡;从马太沟乡分设六顷地乡。1985年4月,在县城街道办事处的基础上组建了城关镇;此时,全县***辖城关镇和高仁、六顷地、马太沟、五堆子、红崖子等5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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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宁夏现代政区变迁沿革》,冯茂著,宁夏人民出版社,1998年9月第1版,银川)

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3]139号):撤销石嘴山市陶乐县。将原陶乐县的红崖子乡、高仁乡、马太沟镇划归平罗县管辖,月牙湖乡划归银川市兴庆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