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毛姆的《面纱》
我就是这样的读者。
《面纱》是我看得最快的小说。我只花了两天时间。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看的。自然,我知道在毛姆有这样一部小说。
看完《月亮与六便士》,我深深地感受到,对人生的透彻理解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只能一个人去品味。我再也看不懂人性的锁链了。我承认故事很吸引人,但是小说太长了,我无法去爱小说的主人公菲利普。
“面纱”一词在英语中的意思是女人婚礼上的面纱,所以毫无疑问,这部小说与爱情、女人、亲密关系和婚姻有关。但看完之后,似乎面纱更像是一个形象。表面上看是以上,其实更多的是关于一个有婚外情的女人如何找到人生的意义,如何找到“道”,如何救赎自己。
凯蒂婚前的生活并不幸福(当然婚后的生活更加悲惨)。她出生在英国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享受着巨大的物质满足。父亲是律师,母亲是家庭主妇,母亲是个尖酸刻薄的人。我妈早年对她爸的事业有很大的野心和目标。她不满足于他还是一个小律师,希望他成为当地的法官,成为一个不惜一切代价做追随者的女人,但她的愿望落空了,对父亲的打压和攻击成为父亲一生的阴影。
凯蒂生来就是美人胚子,成年后非常漂亮,所以大自然母亲对凯蒂倾注了全部的关注,希望凯蒂嫁给一个有声望的贵族家庭。她从小对凯蒂要求严格,让凯蒂出入各种鸡尾酒会,让她被名门公子看上,把女儿培养成交际花。
虽然凯蒂很漂亮,但她是个花瓶。她很虚荣。虽然她有着女英雄的光环,但却挡不住她的愚蠢,虚荣,轻浮,甚至无耻。她穿梭于各种招待会和舞会之间。她有许多追求者。那些人年轻有为,家境富裕,但她都瞧不起。她把他们玩弄于股掌之间,一个个拒绝,总觉得自己还年轻漂亮。
凯蒂的姐姐成年后结婚时很恐慌。因为姐姐成年后遇到了真命天子,想结婚,但是二十多岁还不能结婚。为了赶在姐姐之前结婚,她同意了细菌学家沃尔特·芬恩的求婚。
沃尔特·芬恩热烈地爱着凯蒂,但凯蒂并不把它当回事。芬恩不善言辞,不会说那些动听的话。他只是在每次舞会上去看凯蒂,在他要去香港工作的时候向凯蒂表白。凯蒂急得比姐姐还漂亮。她无法接受姐姐比自己先结婚,于是同意了芬恩的求婚,跟着他去了香港。这样她就不用在姐姐的婚礼上当“老处女”了,然后她就离开了那个麻烦的地方。
但是凯蒂根本不爱芬恩,芬恩深爱着凯蒂。这种不对等的爱情注定是不幸福的。凯蒂根本不喜欢芬恩喜欢的音乐会、书籍和工作。她喜欢在鸡尾酒会上喝白兰地,开心地聊天。芬恩严肃苛刻,不善言谈,一点幽默感都没有。凯蒂甚至有点讨厌他,因为他总是专注于他那破工作。
所以凯蒂遇到了查理,她有了外遇。查理很幽默,懂得女人的心思。查理又壮又厚。凯蒂深爱着他,和他发生了性关系。
这天下午,芬恩碰到了他。芬恩没有虚张声势。他悄悄地离开了。他讨厌狗和人。他想构思一个复仇计划。
凯蒂和查理很惊慌。凯蒂想和丈夫摊牌,和芬恩离婚,和查理结婚。但是查理是个完全自私的家伙。他只是在和凯蒂玩。他无法放弃妻子带给他的官位和地位。与他自己的利益相比,凯蒂毫无价值。他只是一个玩得开心的情人。凯蒂知道查理戴的“面具”,她非常痛苦。她深爱着查理,却被查理骗了。她觉得自己很愚蠢。
芬恩想到了一个报复计划,带凯蒂去了霍乱肆虐的四川湄潭地区。他们踏上了去湄潭县的旅程。
在这个霍乱爆发的小镇,所有人都给了凯蒂很大的震撼,包括孤儿院的修女,同样来自英格兰的沃丁顿,沃丁顿的妻子,一位满族的公主,甚至还有芬恩。
孤儿院的修女来自遥远的法国。虽然这里霍乱猖獗,但他们不想离开。他们中的三个人死于霍乱,但他们心中有信念。一旦离开家,他们从未想过要回去。他们在执行任务。这是他们选择的道路。凯蒂和修女们一起照顾孩子。她似乎找到了自己的价值。她没有那么空虚,不再想着查理,每天沉浸在工作中对她来说是非常惬意的。
沃丁顿来自英国。他很早就在这里了。沃丁顿是个说话尖刻的人。这个人虽然丑,但是他洞察了很多事情。他幽默风趣,任何人在他身边都能开心。当凯蒂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沃丁顿和她展开了亲切的交谈,仿佛他们很久以前就认识了。沃丁顿给了自己很多亲切的力量。
沃丁顿的情人——来自满族公主,她深爱着沃丁顿,他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满族公主给凯蒂很大的震撼。这是一股来自异国的神秘力量。她想从满族公主身上得到的,叫做“道”。
当然,芬恩自己也震惊了。他对最初的芬恩有偏见。之前看不到他的优点,也不了解他,不知道他面具下的性格是怎样的。但是从修女的口中,从沃丁顿的口中,凯蒂知道芬恩是个英雄。他善良,深情,认真负责,是个聪明人。
凯蒂在这个美丽而神秘的小镇得到了救赎。她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和活着的价值。即使她现在死于霍乱,她也无怨无悔。芬恩在工作中投入了更多的精力。他尽最大努力治疗那些生病的人,并研究病毒。他们的感情世界似乎有了暂时的休息。
但是凯蒂怀孕了,这是个坏消息。这个消息打破了她全部的生活。芬恩问她的孩子是谁,凯蒂不知道如何回答。他不想撒谎说那是芬恩的。
芬恩的心里充满了愤怒。他只能专注于自己的工作,日夜坚持。他毫不犹豫地用自己的身体作为活靶子来研究病毒,这和自杀差不多,最终死于霍乱。临死前,他对凯蒂说:“死的是狗。”。这句话出自一个典故。一个渔夫养了一只狗。狗试图杀死主人,主人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死的却是狗。
凯蒂伤心、后悔、难过,不得不回到英国母亲的怀抱,但母亲还没到家就去世了,父亲仿佛获得了自由,急于从母亲的世界中脱身。凯蒂带着孩子和父亲住在一起。
小说结尾我说:“我想要个女孩,我要养她,不要重蹈我的覆辙...我想把女儿养大,让她自由独立。”我把我的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爱她,抚养她长大。目的不是为了让某些男人为了和她上床而心甘情愿的给她提供吃住,让她一辈子衣食无忧...希望她做一个正直的人,不依赖任何人,把握好自己。希望她能活得自由自在,活得比我更精彩。"
毛姆用眼泪向我们呈现了凯蒂对爱情的美好幻想,其中包含了许多真理,包括生命的意义,爱情的去留,婚姻的真实与虚幻。
我理解的是凯蒂对自己生活的理解变了,对美的理解变了,对人性的诠释变了。她在湄潭府救赎了自己,自我意识开始慢慢觉醒,逐渐看清面纱后的自己。
不幸的是,在书的最后,凯蒂直到去世才爱上芬恩。爱是如此残酷,但爱是如此美妙。那你会因为一个人的人品高尚而爱上他吗?看完这本书,你可能会找到答案!